7月1日,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 正式施行。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舟山市保险行业协会、舟山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幸”盔”有你 安全出行——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首日宣传活动。
活动当天,百余辆插着人保、太保、平安、国寿司旗的电瓶车宣传小队,在舟山市交警支队警员的带领下,准时从定海海山公园出发环城行驶。
同时,在定海区文化广场举行了《条例》正式实施首日的宣传活动。舟山机构受邀参加并在现场设置宣传展位,宣传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、车险等保险知识,此次活动普及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,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保险知识,使保险能被更多的人认可。
(舟山平安产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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